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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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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完全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2020年度市级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见原文)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截止2020年6月30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rszp.nczy.com。

联系电话:17746716840(座机)

3、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南充市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原文)的各项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

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发给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方能参加公开考核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

(1)辅导员考核时间和地点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9:00—11:00。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利奥楼(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

2)面试

报到时间:2020年7月18日8:00—8:30。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到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110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面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208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2)管理岗考核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7月18日8:00—8:30。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到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110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面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208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3)专业技术岗考核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7月26日8:00—8:30。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到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110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讲课时间:2020年7月26日8:30开始

讲课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208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2、考核方式、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

(1)辅导员岗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先进行笔试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辅导员岗位招聘人数的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辅导员岗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辅导员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则辅导员考试方式取消笔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2)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3)专业技术岗面试采用讲课方式。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美术类考生加试书法技能考试,舞蹈类考生加试舞蹈技能考试,考生加试的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4、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对象,总成绩低于80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如果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5、因被举报不符合报告条件或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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