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南充市高坪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15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公费师范本科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
应聘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4)在校期间,原则上须获得至少1次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按一等奖学金对待,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09]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和资格复核确认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等)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汇总后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确认资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含证件、证明、个人档案等)的,资格复核确认不合格的,自动弃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资格复核确认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点击“通知公告部门公告”,下同)上公示。
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有其它政策规定的除外)。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六)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或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南充市高坪区教科体局0817—3344669
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0817—7108856
监督电话: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0836
附件:
1.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4月6日
来源: